溧陽市法律援助申請須知
來源:溧陽普法網 作者: 時間:2014-11-09 10:32:21
一、申請法律援助的對象
1、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申請人,經法律援助機構審查后,可獲得法律援助:
⑴具有溧陽市常住戶口或暫住證的;
⑵因經濟困難無能力或者無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等的,經濟困難的標準參照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
⑶有事實證明為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需要法律幫助,并有勝訴可能的。
2、可以優先獲得法律援助的條件
在申請法律援助的服務對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優先獲得法律援助:
⑴《溧陽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名冊》所列對象;
⑵殘疾人、老年人、婦女或未成年人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勞動報酬及撫恤金的。
二、申請人應當提交的證明及材料
1、申請人本人有效身份證明。申請人是未成年人或其他無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人,由其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的,監護人或代理人應提交身份證明及親屬證明;
2、申請人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有關單位出具的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濟狀
況的證明;
3、申請法律援助事項的有關證據和材料;
4、法律援助機構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申請程序
1、如實反映并回答值班人員的詢問;
2、申請人提交相關證據;
3、領取并如實填寫《法律援助申請表》;
4、本中心于接受申請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予以法律援助的決定并答復申請人。對未獲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內向溧陽市司法局申請重新審議。
四、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人獲準法律援助后違反法律援助協議的,本中心可以撤銷其受援資格;
2、申請人以欺騙手段獲得法律援助的,一經發現,本中心將撤銷其受援資格和向其追索有關費用,并視情節通過有關途徑追究法律責任。